学院关于教职员参加境内、境外学术会议的规定
为鼓励学院教职员积极参与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,扩大学院的学术影响力,提高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规定,以规范审批程序。
1、 本规定所资助学术会议的范围仅限于《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资助学术会议名录》(见后附)。
2、 本规定中的境内指大陆范围内,不包括我国港、澳、台地区组织的学术会议;境外指大陆范围以外。对申请参加我国港、澳、台地区组织的学术会议按境外亚太地区标准资助。
3、 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须提交邀请函及论文(或论文摘要)及录用通知),境内学术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根据会议名录予以审批,境外学术会议由学院主要领导根据会议名录予以审批。
4、 境内学术会议学院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人民币,特殊情况,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,可适当放宽额度。境外学术会议,学院直接资助金额为:欧美地区最高15000元人民币,亚太地区最高10000元人民币。
5、 境内学术会议,经本人申请,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,可提前使用部分或全部下一年度的学术会议学院资助额度,但不可连续提前使用。教师的科研项目(学院资助项目及院外项目)经费可用于学术会议。
6、 教职员在参加学术会议后,办理报销手续之前,应提交书面报告,介绍参会的基本情况及本人论文的主要内容。
7、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。
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2014年6月25日修订
附件:
《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资助学术会议名录(2014版)》
序号 | 类型 | 会议名称 |
1 | A | 第X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 |
2 | 第X届国际汉藏语言暨语言学会议 |
3 | 第X届汉语语法化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 |
4 | 国际语言类型学会年会 |
5 | 国际语用学大会 |
6 | 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nese Linguistics)第X届北美汉语语言学会议(North American Conference on Chinese Linguistics)) |
7 | 世界汉字学会第X届学术年会 |
8 | 新世纪第X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 |
9 | 中国语文现代化第X届国际会议 |
10 | 中国语言学会第X届学术年会 |
11 | B | 第X届国际汉语教学学术研讨会 |
12 | 第X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 |
13 | 第X届中国认知语言学研讨会 |
14 | 第X届中文教学现代化国际研讨会 |
15 | 语法接口国际研讨会(International Joint Symposium on the Interfaces of Grammar,iSIG) |
16 | 中国文字学会第X届学术年会 |
17 | C | 第X届商务汉语教学研讨会 |
18 | 区域化汉语国际教育论坛 |
19 | XX年中国语料库语言学大会 |
20 | 第X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 |
21 | 第X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 |
22 | 第X届汉语国际传播学术研讨会 |
23 | 第X届汉语中介语语料库建设与应用国际学术讨论会 |
24 | 第X届全国教育教材语言专题学术研讨会 |
25 | 第X届全国现代汉语虚词研究与对外汉语教学学术研讨会 |
26 | 第X届全国语用学研讨会 |
27 | 第X届认知语言学与语用学(理论与应用)国际学术研讨会 |
28 | 第X届上海青年语言学论坛 |
29 | 第X届中国社会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|
30 | 第X届中青年学者汉语教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|
31 | 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第X次全国代表大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