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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生日常事务办理办法及规定

(一)再入境签证及延长签证的办理

(二)居留许可的办理

(三)保险的办理

(四)在学证明的办理

(五)宿舍内使用国际互联网的手续办理


(一)再入境签证及延长签证的办理

无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需回国或到第三国后,再次进入中国,需要办理“再入境签证;学生如在签证规定的期限以后继续在中国学习,需办理延长签证。

要办理延长签证的学生应提前 15 天,同时应带好护照和居留许可,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签证证明。

学生凭学院的证明和持护照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(签证中心)办理有关手续。

签证中心的地址:

1)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民生路1500号 电话:68541199

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六 9:00-16:30

交通:徐家汇地铁2号线至人民广场3号出口科技馆。

2) 古北路 788 号 电话: 62193808

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13:30-16:30

公交车:交通大学 3 号门口公交车 911 路至古北路。

(二)居留许可的办理

1. 根据中国的法律,在中国学习时间超过 180 天的学生,应办理“外国人居留证”。

2. 学院将在每学期报到时,为学生代为办理第一次的“居留许可”,学生需提供如下文件:

• 学生本人的护照;• 2寸照片2张;• 体检证明;• 如学生住宿校外,需提供租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《临时住宿登记表》。

3. 办理证件所需的费用由学生自理。

4. 学生不在规定时间报到或办理“外国人居留许可”的更改,需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证明后,由学生本人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。

(三)保险的办理

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的留学生,均应参加保险。

学生在本国已参加国际保险的,在报到时请将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提交学院备案;

学生没有在本国参加国际保险的,在报到时,学院将提供学生保险项目,保险费由学生自理。

(四)在学证明的办理

学生可凭学生证,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中英文“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在学证明”。

每办理一份,学生需要支付人民币 5 元。办理在学证明 下午 1:30-4:30 地点:学院教务办公室

(五)宿舍内使用国际互联网的手续办理

在校内宿舍住宿的学生,可利用学院的网络,连接国际互联网。

学生可于每星期二、四下午 1:30- 4:30 到桃李苑 100 室登记、办理上网手续,将自己计算机中网卡的地址告知办理人员(查找网卡地址的办法,可在桃李苑 100 室咨询);

办公室将向学院申请上网所需的 IP 地址。在 4 个工作日后,学生可到办公室取得 IP 地址;

在取得 IP 地址后,学生在自己的计算机上进行网络设置(网络设置的办法,可在桃李苑 100 号咨询)。

学生可免费使用宿舍的网络。

使用互联网,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,合法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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