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评资格
凡是在我校正式注册学习来华留学生,有以下资格者均可申请: 1. 语言生自第2学期起; 2. 凡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该奖学金的评审; 3. 各专业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自二年级起。
参评条件
1.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2.同学之间团结友好,尊重师长。 3.学习成绩优良,HSK成绩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程度的提高。 4.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留学生可以优先考虑。
评审办法
1. 留园-盛毓度奖学金每年五月中旬评审,在结业典礼仪式上颁奖。 2.具有参评资格,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, 向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(主任 黄振益:62822018)领取申请表格,认真填写,并请两名以上的教师 推荐、填写意见,按时交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汇总后报学院。 3.国际教育学院领导、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初评小组,按可评奖人数的1 : 1.2进行初评。 4.报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最后获奖名单。然后上报学校基金委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