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生注册及签证办理的重要通知
根据教育部、外交部、公安部联合制定的《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(第42号令)、《上海交通大学非学位国际学生的接受与教学管理办法》(沪交外[2014]127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从即日起,我院留学生报到注册、签证申请规定有所调整,现通知如下:
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来校报到,同时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签证。在此日期以前,我校不为新生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签证。若新生计划提前获得我校暑期期间的学习签证,必须参加我校暑期学习类项目,否则学校将不提供学习类型签证。
特此通知。
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
2017年6月12日